原創(chuàng) 殷之光 文化縱橫
✪ 殷之光 | 英國?巳卮髮W人文學院
【導讀】
19世紀上半葉,在打開中國國門的鴉片戰(zhàn)爭前夕,英國正處在海外貿易與國內政治的主導權由傳統(tǒng)舊貴族重商主義轉向新興資產階級構成的自由商人群體的關鍵時刻,一個跨越國境,由鴉片貿易商、金融服務商與政治代理人攜手,建基于議會政治的“深層政府”運行模式正在逐漸形成。鴉片戰(zhàn)爭的爆發(fā),正是由這些自由商人游說英國政府的結果。
以往,人們往往將大英帝國及其主導的全球秩序的形成,視為英國國家意志的結果。本文通過考察英國這一時期資本與國家之間的互動和關聯(lián),挑戰(zhàn)了這種歷史敘事,為我們重新講述了19世紀的自由主義全球秩序是如何在新興自由商人們的推動下開啟的。他們的這些行動,不僅重塑了英帝國在全球實施其霸權的方式,也把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拖入了半殖民地的境況。
近來,在美國不斷執(zhí)意采取對華脫鉤政策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人深刻領會到了什么叫“資本沒有國界,但資本家有祖國”:所謂資本的全球流動,其實只有在依附于國家暴力才可能實現(xiàn),而且也是資本家與國家對于共同利益采取共謀才促成的結果。這一點,從本文描述的200年前自由主義全球秩序的開端就顯露無疑。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20年4月刊,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諸位參考。
商人治國
——從貿易到戰(zhàn)爭的邏輯
▍導言
直至今天,我們都會習慣性地將19世紀表述為一個“英國的世紀”,20世紀則是一個“美國的世紀”——這仿佛是在暗示兩者的主體性不言自明。確實,兩者作為“主權國家”不僅能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完成自我變革,甚至能夠超越全球化的假設,將“一系列國家和超國家的機體”在“統(tǒng)治的單一邏輯下整合”,形成一個能夠在全球范圍內實踐其主權的新型帝國。
大衛(wèi)·哈維將第二次工業(yè)革命發(fā)生后的19世紀末視為“資產階級取得政治統(tǒng)治權的第一階段”,他認為資本正是從這時候開始在全球實踐其對政權的塑造能力。但本文的考察則表明,資本對國家政權的塑造,以及對全球秩序的重構,其實可以追溯至18世紀末與19世紀初,其表現(xiàn)便是這一時期英國重商主義的衰落與自由貿易話語的興起。
本文將討論19世紀末以“英帝國”為中心的世界性權力網(wǎng)絡與世界秩序的構成及其形成過程,我所關心的重點并不是維系這一網(wǎng)絡的具體機構與政策及法律制度,也不會在一般意義上將國家作為討論“世界秩序”時一個不可分割的基本分析單位;而是試圖將管理國家的政治權力,同全球化時代的資本力量分開,并在此基礎上去考察兩者在“全球化時代”世界秩序形成過程中的矛盾與共謀。簡言之,本文的分析將表明,全球化——正如薩米爾·阿明所言——也是“資本實現(xiàn)自己的目標”的工具;或者正如列寧所描述的那樣,資本成為一個在全球流動,并具有獨立塑造全球秩序意志,但需要不斷依附于國家之上的力量。
▍對華鴉片貿易與19世紀英帝國政治的變遷
19世紀上半葉,英國正處在一個關鍵的轉折時刻。19世紀30年代之前,在歐洲重商主義影響下,英國的私人貿易商并沒有太多機會參與國際貿易。西班牙與英國均在各自的海外殖民地實行嚴格的商業(yè)保護主義,盡可能地禁止未獲授權的他國與本國商人進行貿易。雖然,在1815年維也納會議上,歐洲列強以權力平衡為原則達成了暫時的和平;但在歐洲之外的所有地區(qū),列強之間的斗爭卻從未休止。然而,也正是在這個時期,這種對海外貿易權利的斗爭開始出現(xiàn)了一些重要變化。一方面,在原有重商主義影響下,歐洲列強之間發(fā)生在海外領地上的斗爭,還延續(xù)著舊殖民時代那種以舊貴族為核心的歐洲主權者之間相互沖突與密謀的模式。另一方面,新興的商業(yè)資產階級也開始通過游說以及走私貿易的手段,試圖從各個方面打破原有的貿易壟斷局面。也正是在他們的推動下,“自由貿易”逐漸成為這個新興階級最有力的政治話語。一個全新的以英國為中心的世界帝國,逐漸在這個過程中呈現(xiàn)出其基本的治理形態(tài)。
1839年9月30日,四十個來自曼徹斯特的商人聯(lián)名向外交大臣巴麥尊勛爵發(fā)了一份請愿書,指責“近來中國政府的侵略行徑”。指控者們聲稱,這種“侵略行徑”正在“剝奪”那些“居住在廣東的英國臣民們”的“自由”,甚至還危害了他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因此,這些商人們“督促”英國女王政府對“中國政府”采取“及時、有力以及果斷的行動”。英國貿易商人們提出:首先,中國政府“非法”限制英商們的人身自由、扣留他們的私有財產,他們蒙受的損失必須得到相應的賠償;其次,“我們與中國的商業(yè)關系,自此以后必須建立在一個安全、可靠而且長久的基礎之上”。
這項簽名活動的帶頭人,是來自曼徹斯特的布商約翰·麥克維卡(John MacVicar)。1833年頒布的《特許狀法案》,徹底終結了英屬東印度公司對遠東貿易的壟斷權,“自由商人”成為印度洋貿易的主導。而在此之前,1813年頒布的《特許狀法案》,也已經取消了英屬東印度公司除茶葉外的對印度貿易壟斷。1833年的法案還新設了印度總督。這就使得曾經主導了整個英帝國重商主義時代跨印度洋貿易的東印度公司,從一個集貿易、軍事、行政、立法、司法以及外交等多項大權于一身的印度實際主宰者,變成了一個輔助性的行政性機構。而類似于麥克維卡的新興英國商人,則是終結東印度公司壟斷的重要推手。也正是這群“自由商人”在1833~1839年間的活動,直接導致了鴉片戰(zhàn)爭的爆發(fā)。
事實上,早在18世紀中后期,東印度公司便開始不斷遭到各方挑戰(zhàn),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沃倫·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擔任印度總督時期與愛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爭論。1770年東印度公司治下的孟加拉出現(xiàn)大饑荒,英國政府為東印度公司提供了一筆100萬英鎊的貸款,協(xié)助東印度公司走出危機。此后,英國議會開始增強對東印度公司的監(jiān)管,以求提高從東印度公司得到的回報。1773年頒布的《監(jiān)管法案》中便提出,東印度公司應當每年給英國政府交40萬英鎊的稅款。同年,英國議會輝格黨人支持通過了《東印度公司法案》,黑斯廷斯從威廉堡總督變?yōu)橛《雀呒壙偠。雖然名義上這一職位仍由東印度公司指派,但英國政府要求增設一個由皇室指派的四人委員會來通過任命。這就將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活動直接置于英國政府監(jiān)管之下。
伯克指出,在以往的帝國擴張歷史中,首先建立的秩序是一個“聯(lián)邦共榮”(Commonwealth)的政治體,隨后貿易才能在這種有政治保護的前提下跟進。而在印度,這個過程本末倒置:貿易首先發(fā)展,隨后在公司的基礎上,一個帝國逐漸被建立起來。在他看來,東印度公司已經“不再是為英國商業(yè)活動延伸服務,而成為英國派往東方的一個完整的權力與主權”,因此東印度公司必須被視為一個“從屬(于英國權力)的主權力量”。作為一名老輝格保守主義者,伯克強烈地批評,由于長期不受監(jiān)管地在印度活動,黑斯廷斯已經被東方的“專制主義”浸染,拋棄了英國憲法與人文主義的價值,成了東印度公司這個“裝扮成商人的國家”里的暴君。伯克認為,東印度公司已經成了一個“官僚的培訓學院”,所有前往印度的英國人都必須服務于東印度公司,這就使得在印度的英國人成了一個“官吏的國家”,一個“沒有人民”的“共和國”和“聯(lián)邦”。伯克還擔憂,服務于東印度公司的年輕人,在那種“危險的獨立”“過度的期望”與“毫無制約的權力”環(huán)境下成長起來,就像是“沒有導師的學生”和“沒有監(jiān)護人的未成年人”一樣,對英國的未來毫無裨益。
面對來自議會的指控,黑斯廷斯為自己做了具有強烈實用主義色彩的辯護。他將自己比作受國家委派在外征戰(zhàn)的將軍,確保任務成功則是最核心的使命。他用東印度公司的貿易收益來佐證自己統(tǒng)治的合理性。黑斯廷斯強調,和平的政治環(huán)境是在印度貿易的成功的前提;而要想維持和平,東印度公司必須保有建立軍隊與簽訂合約的權力。
雖然黑斯廷斯安然度過了這場彈劾事件,未被上議院定罪,但他所代表的重商主義時代及其政治勢力,在之后的數(shù)十年中不斷遭到來自自由商人的挑戰(zhàn),并最終在這場新舊斗爭中走向衰亡。隨著輝格黨推動的1832年《改革法令》的頒布,在工業(yè)革命中崛起的英國新興城市在下議院中獲得了政治代表權,擠走了由舊貴族把持的所謂“腐敗選區(qū)”席位。就在這次指控事件結束不久后,新興中產階級便開始在政治上嶄露頭角,嘗試通過地區(qū)議員對政府施加影響。1812年,一批來自利物浦、曼徹斯特、格拉斯哥、普利茅斯等英國工業(yè)革命主要城市的“自由商人”們開始不斷向下議院陳情,要求終結東印度公司對貿易的壟斷權。與伯克這些老一輩輝格黨人截然不同,這類反東印度公司的聲音,將注意力集中在打破東印度公司的商業(yè)壟斷之上。自由貿易,被這些商人們描述為服務國家的方式,也是他們“自由權利”的一部分。
與老一輩反東印度公司的人不同,麥克維卡屬于伯克所描述的那種依靠東印度公司成長起來的那一批肆無忌憚的年輕人。隨著1833年《特許狀法案》的頒布、東印度公司的商業(yè)職能被徹底剝離。從東印度公司剝離出的優(yōu)良資產與有經驗的從業(yè)人員,也成為這些“自由商人”們能夠迅速填補東印度公司留下的真空,開展茶葉貿易的重要基礎。《特許狀法案》為“自由商人”們帶來的另一個利好,是對華商務總監(jiān)職務的設立。在東印度公司時代,所有對華貿易問題都由東印度公司全權與中國十三行處理。這也是中國政府較為熟悉和長期認可的對外貿易模式。
東印度公司時期,對華茶葉貿易模式是:東印度公司根據(jù)英國及歐洲市場需求變化,在每年年初向中國行商預訂當年的采購量;中國行商則根據(jù)這一預訂額再向茶葉中間商購買,同時向中間商預付一定數(shù)額的茶款;中間商則將這筆款部分支付給茶農,用以支付茶農種植過程中所需的一切開銷。然而,隨著東印度公司的商業(yè)職能被剝離,“自由商人”大批介入,新來的商人們對原有的貿易模式極為不滿,并嘗試繞開十三行,直接與茶葉中間商進行交易。由東印度公司前職員威廉·渣甸(William Jardine)與詹姆士·馬地臣(James Matheson)1832年創(chuàng)辦的怡和洋行,是1833年后崛起的“自由商人”中最為重要的一員。1833年之后,怡和洋行迅速取代了東印度公司,成為對華茶葉貿易的龍頭。
隨著“自由商人”全面接管茶葉貿易,中國行商的地位也很快遭到打擊。對中國政府而言,華人行商的重要職能是為洋商提供擔保,也是清朝“以商治夷”監(jiān)管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英國“自由商人”更樂意與茶葉收購商打交道,甩開大行商代理,并壓低差價。由于大量“自由商人”介入,吸引了茶葉收購商直接與之交易,大行商面臨著無茶可收的局面。而面對突然增加的英國“自由商人”的需求,原本受到大行商限制的中國茶葉收購商也開始選擇進行“自由”貿易,違反清政府規(guī)定,直接與英國收購商接觸,并抬高茶價。多方擠壓的結果便造成了1835年、1836年茶價激增,大行商面臨破產的局面。對于怡和洋行這類占據(jù)巨大市場份額的“自由商人”來說,這一局面起初看來并不樂觀,渣甸最初的應對方式是鼓勵中國大行商與茶葉收購商對抗;到了1836年年底,在馬地臣的建議下,怡和洋行開始與茶葉收購商直接合作。
▍作為貿易戰(zhàn)的鴉片戰(zhàn)爭
19世紀以來崛起的“自由商人”與國家之間維持著一種松散的關系,他們資本積累的活動大多數(shù)并不局限在特定國家的領土范圍之內。19世紀中后期英國的許多帝國主義政策,特別是巴麥尊勛爵為保障英國在全球范圍內進行“自由貿易”而推行的“炮艦外交”,很大程度上正是這群海外英國“自由商人”影響的結果。“自由商人”們在終結了東印度公司的壟斷之后,開始不遺余力地試圖繞過中國政府對貿易的“壟斷”,并試圖從政策上改變中國對外貿的監(jiān)管模式。同時,對于從事對外貿易的中國商人來說,“自由商人”的出現(xiàn)也為他們提供了更多繞過監(jiān)管、對抗大商行的機會,對本土市場的了解甚至給予他們一定程度的議價權。從終結東印度公司對茶葉貿易的壟斷權開始,到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爆發(fā),一個由貿易活動編織起的全球性資本網(wǎng)絡逐漸形成,并獲得了影響行政、立法、市場價格等多方面要素的能力。如果說1833年《特許狀法案》的頒布,還是“自由商人”們通過議會政治,對本身所屬的主權國家政治施加影響的結果。那么,1839年開始圍繞鴉片貿易產生的一系列爭端,則充分體現(xiàn)了這一全球性網(wǎng)絡與主權國家之間的“嵌入性”關系,并開始呈現(xiàn)出資本主義的“寄生性”特點。
1839年,巴麥尊又收到了一封來自“倫敦商人”的請愿書,帶頭簽署請愿書的是約翰·史密斯(John Abel Smith)。史密斯是議員,也是一名在華販賣鴉片的“自由商人”。該請愿書共有100余個公司與個人聯(lián)署,勾勒出了一個聯(lián)通廣東與倫敦、利物浦的龐大貿易與金融網(wǎng)絡。這一網(wǎng)絡讓我們能夠窺探到以下事實:在19世紀中期新興資產階級崛起的同時,一個跨越國境,由鴉片貿易商、金融服務商與政治代理人攜手,建基于議會政治的“深層政府”運行模式正在逐漸形成。這封請愿書將矛頭對準了當時的商務總監(jiān)義律(Captain Charles Elliot),請愿者的主要目的是指責義律辦事不力,因此要求英國政府出面干涉中國政府近期來“破壞自由貿易”的舉動。實際上,作為代表英國政府的商務總監(jiān),義律與他的前任律勞卑一樣,始終扮演著“自由商人”保護傘的角色,并試圖代表英國政府直接同中國政府進行交涉。然而,自律勞卑上任以來,中國方面便始終堅持“天朝命官,從不經理貿易細事”的原則,強調貿易相關事宜必須通過行商處理。
英國方面顯然對這種安排表示不滿,以下這則小細節(jié)非常能說明問題。道光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1839年5月10日),中國方面發(fā)布公告,宣布所有參與鴉片買賣的外國人均會被處以死罪,并要求參與販賣鴉片的外國人離境。這份布告在當月一日便通過行商送達義律,但義律以來函并非官方形式為由拒絕接受 。雖然在名義上,義律此舉似乎是出于外交禮節(jié)考量。但是實際上,這與英國“自由商人”一直以來希望繞開行商,直接進行貿易的商業(yè)野心不謀而合。而在此之前,1839年3月27日,盡管中國政府已經向外國商人發(fā)出聲明,以交出鴉片為恢復正常貿易的條件。但義律仍然決定出面,向所有在廣州的英國商人發(fā)表公告,“代表英國女王陛下政府”,要求“目前在廣州的所有女王陛下的臣民,為了英國女王陛下政府的利益,立即把屬于他們所有的全部鴉片或在他們管理下的英國鴉片交給我”。此舉便將禁毒這一中國政府的內政,轉變?yōu)橐粓鰢抑g的外交事件。至此,一場由鴉片引起的英國對華貿易戰(zhàn)爭便拉開了序幕。
英國政府內,巴麥尊最為積極支持武力干涉。在與巴麥尊的通信中,渣甸建議,英國政府應當動用軍事力量,控制至少一個中國島嶼,用來幫助英國商人進行貿易活動。他還在這個思路的基礎上,為巴麥尊提供了與中國政府和談的思路,即中國政府如果決意禁止鴉片貿易,則需給英國商人提供自由貿易的島嶼,且準許英商在華進行“自由貿易”。這些條件在后來的《南京條約》中都得到了實現(xiàn)。
英國政府正式決定向中國大規(guī)模派兵之前,游說英國政府的商人們一直堅持將他們的商業(yè)利益與英國的國家利益及尊嚴捆綁在一起。他們強調,販賣鴉片是一個“需要另行討論”的問題;而當務之急是需要“提醒女王政府”,“對華貿易”對英國的“商業(yè)與制造業(yè)利益”具有“極端重要性”,也影響了“全英帝國人的個人福祉”。鑒于此,“自由商人”們強烈建議英國政府“盡快實施干預”。從“自由商人”集團一系列輿論口吻中可以看到,他們始終回避鴉片貿易的合法性問題,也并未同當時英國國內反對鴉片貿易的宗教勢力進行任何正面爭論。他們自始至終堅持,英國政府應當對中國政府干擾“自由貿易”的行為實施干涉,因為這種干涉不但是“正義的”,而且還“維護了我們國家的尊嚴”。而到了1840年英國政府開始干預之后,自由商人們的訴求就開始轉向法律問題,一方面指責中國行商及政府腐敗,另一方面指責義律在整個事件中行事不力,由此要求中國政府與英國政府共同對他們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結語:自由貿易與半殖民性的全球興起
19世紀上半葉,“自由商人”們圍繞鴉片走私以及“自由貿易”權利而展開的一系列政治、經濟與輿論行動,開啟了全球史的一個新時期。在這一時期,這群從重商主義時期全球貿易中誕生的新興資產階級“自由商人”,敲響了重商主義貿易及其政治的喪鐘,并從根本上開始改變帝國的政治及其全球秩序。較之其前輩,新一代從事全球貿易的“自由商人”們,更接近現(xiàn)代世界主義理想中所描繪的“全球公民”。他們在全球范圍內自由行動的能力優(yōu)于絕大多數(shù)人,有充足的個人資產,并能夠建立及支配一個具有強大影響力的巨大人際關系網(wǎng)絡。他們是最具動力也是最有可能推動自由主義理想世界市場的一群人。
在鴉片戰(zhàn)爭之后的20余年里,新興資產階級在英國政治中的影響日漸穩(wěn)固。到了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與太平天國運動時期,一個聯(lián)通全球的資本流動與貿易保障網(wǎng)絡也基本建成。也就在這一時期,對華貿易的模式發(fā)生了巨大變化。在獲得了內河航運與內地市場貿易權之后,洋商發(fā)現(xiàn),政府對市場的監(jiān)管與“壟斷”,并非阻礙他們盈利的唯一壁壘。雖然他們可以通過炮艦與條約獲得一系列特權,但是政策的變化并不能改變市場的口味,更無法增加中國民眾對昂貴洋貨的購買力。因此,在19世紀60年代之后,主要的西方洋行都開始演變?yōu)楣芾硇詸C構,將重點放在了諸如航運、保險、基礎設施以及銀行等全球貿易的保障性行業(yè)。同樣,在北非、中亞、黎凡特、大約旦地區(qū),西方資產階級的興趣開始轉移到運河開鑿、鐵路港口與公路建設以及水電煤氣等基礎保障設施方面,而這些設施的建設工作及其資金,則全部來自英、法、德、俄以及后來的日本銀行貸款。在半殖民地區(qū),批準并支配這些貸款的,也是那些在19世紀上半葉全球貿易中崛起的既得利益階層。一個由自由貿易開啟的新帝國主義全球化,至此步入了金融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