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爾:整治民間宗教暗網(wǎng),雍正高明在哪里?
保爾2021-02-03來源:觀察者網(wǎng)
導讀:秘密宗教潛藏于地下社會,于暗處活動,官府也不止在明面上搜捕鎮(zhèn)壓。熱衷于秘密手段的雍正皇帝就采取了獨具特色的秘密治理之法,指示封疆大吏派人潛入秘密宗教團伙之中,借機一網(wǎng)打盡。李衛(wèi)、田文鏡等雍正朝的能臣都是這方面的高手。
保爾 | 歷史學博士,自由撰稿人
【文/觀察者網(wǎng)專欄作者 保爾】
明朝萬歷年間,大學士王錫爵與來訪的顧憲成談起了一件怪事:“廟堂所是,外人必以為非;廟堂所非,外人必以為是!顧憲成卻回答道,社會上也有一件怪事:“外人所是,廟堂必以為非;外人所非,廟堂必以為是。”顯然,即便是在號稱盛世的萬歷前期,官府與社會的關系也不那么和諧。
事實上,王錫爵和顧憲成所言的“外人”,主要是指受過教育,大多數(shù)還有功名在身的地方精英,在這些文化士紳之下,還有人數(shù)更多、范圍也更廣的普通百姓。
在古代,基層老百姓的活動空間并不大,很多人可能一輩子連縣太爺都沒親眼見過,想讓他們與官府保持一致,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晚明,社會上的“外人”凝聚成伙,成為“黨人”,最著名的當屬東林黨。在百姓生活的基層社會,同樣也有群體組織,但這些組織未必能得到官方的認可。于是,不少民間組織或轉入地下,或本就生于地下,成為了見不得光的“暗網(wǎng)”。
為什么會有這些地下組織?他們是以何種形式存在的?又具有什么樣的社會影響?這些問題值得一談。
1
皇權不下縣?
在傳統(tǒng)時代,最低級別的國家機構是縣,所以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但學者普遍認為,皇權不僅能夠“下縣”,而且很早就重視如何“下縣”。
比如熱衷于創(chuàng)設制度的朱元璋,在建立明朝之初就非常重視對民間的控制。朱元璋在全國范圍內(nèi)大力推廣鄉(xiāng)飲酒禮,希望以此建立長幼有序、秩序整齊的基層社會。清朝皇帝也是如此,康熙皇帝親自頒行《圣諭十六條》,雍正皇帝大力推廣《圣諭廣訓》,都是力求將治國理念貫徹到基層民間。
不過,官府的衙門畢竟只設到縣一級,治理基層歸根結底只能仰賴于社會組織,最為常見的是保甲與里甲。里甲的主要職能是催征賦稅、編查土地。保甲則重在地方治安、稽查戶口。在明清時期,保甲逐漸取代里甲,其組織雖然源于基層,并由民眾自治,看似身處官府之外,但事實上成為國家統(tǒng)治地方的重要工具,與官府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
一些看似不具有官方性質的基層組織,事實上也和官府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比如社學,就職能而言,這是民間自發(fā)建立,用于推廣文教、普及教育的文化機構。但事實上,社學往往由地方政府興辦,而且是在中央政府的督促之下興辦的。出身貧寒的朱元璋就格外重視社學,建國之后一再下令地方興辦學校。
這些功能性的社會組織之外,還有一類組織不容忽視,那就是宗教。
明清時期散布于民間的宗教非常復雜,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等傳統(tǒng)信仰皆有流傳。國家對這些宗教有一整套的管理體制,王朝統(tǒng)治集團也有尊奉宗教的傳統(tǒng),甚至不乏沉迷宗教的皇帝,比如熱衷于道教的明世宗嘉靖皇帝。這些為官方所認可,受官方管理與監(jiān)督的宗教早已被皇權馴服,不值得統(tǒng)治者再多加小心。
還有諸如黃大仙、狐大仙之類的民間信仰,不少被官方定性為淫祀,明清政府多將其視作陋俗,雖然有思想正統(tǒng)的地方官禁絕淫祀,但更多的情況下,還是聽之任之。
還有一類宗教,并未得到國家的認可,卻具有群眾基礎和內(nèi)部組織,往往活動于地下,具有秘密宗教的性質。國家對這些宗教持有高度警惕,它們往往被稱為邪教,比如著名的白蓮教。這種秘密宗教影響下的社會群體,脫離于官府的控制范圍之外,成為決定官府之外的世界是否穩(wěn)定的關鍵。
2
隱秘而危險的“地下暗網(wǎng)”
明清時期的秘密宗教大體上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的宗教色彩比較濃厚,大多以師徒相傳的方式發(fā)展宗教組織,以誦經(jīng)、祈福、消災為主要的宗教活動。這一類的宗教基本上都來源于創(chuàng)設于南宋初年的白蓮教,尊奉 “真空家鄉(xiāng)、無生老母”八字真經(jīng),供奉“無生老母”的牌位。
第二類宗教色彩相對較弱,江湖習氣卻比較重,呈現(xiàn)出幫會型的特點。這類組織往往以歃血結盟、焚表結拜為主要的形勢,以互濟互助、自衛(wèi)抗暴為口號,在同一類群體中發(fā)展成員,他們重義氣、講信用,用江湖的規(guī)矩維系內(nèi)部的團結。
美國哈佛大學的教授孔飛力撰寫過一部史學名著,主標題是《叫魂》,頗能引人興趣。書的內(nèi)容源起于乾隆三十三年江浙地區(qū)爆發(fā)的“叫魂”事件,這本是民間流傳的妖言,卻造成了全國性的社會影響,百姓人心惶惶、官員疲于奔命,乾隆皇帝更是幾度雷霆震怒。
底層流傳的一則妖言,尚能引起如此大的震動,有組織、有教義的教派,就更加危險了。在清代軍機處檔案中,僅朝廷記錄在案的就多達二百多種,活躍于各地的秘密宗教,以及他們構成的社會網(wǎng)絡,引起了朝廷大員的高度重視。
秘密宗教無論祭祀的是土地公、土地婆,或是土行孫、豬八戒,絕大多數(shù)都持有“末世思想”。在正常的宗教中,末世指的是遙遠的未來,人們要在現(xiàn)世中行善、忍耐、修道。但在極端的秘密宗教里,末世不久就會降臨,屆時刀兵水火交加而下,入教避劫是免于墮入地獄的唯一途徑。
與末世思想配合的,還有反對現(xiàn)世的極端思想。正統(tǒng)的宗教與現(xiàn)實世界是相融的,宗教雖然自有一套世界觀,但并不排斥現(xiàn)世的世界,兩者能夠和平共處。但邪教卻偏執(zhí)一端,對現(xiàn)實世界持有強烈的抵觸觀念,認為現(xiàn)世已經(jīng)墮落,注定要毀滅殆盡,教徒不僅要逃離現(xiàn)世,還要摧毀現(xiàn)世。
一般民眾加入秘密宗教,主要是尋求精神慰藉,秘密宗教也不會把暴力、造反寫在腦門上。相反,許多宗教都以“勸善”作為招牌。比如弘陽教,單看其教義,整合了儒、釋、道三教中積德行善、勸人學好的諸多內(nèi)容,以至于有人把加入弘陽教稱作“學好”。
然而,弘陽教的學好,并不是真的為了個人的發(fā)展,而是借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倫理標準,誘使人們?nèi)虢。在教義的體系內(nèi),富裕不如向善,向善則不如入教,永享極樂的要義在于向教派、教主奉獻,這才是最大的向善,才能在末世降臨時得到無生老母的普渡,列入仙佛之班。
明清時期許多秘密宗教都是如此,其所謂的修道層次,最終都可以與繳納金錢相掛鉤。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世俗利益,秘密宗教會不擇手段地制造教主崇拜。普通民眾在生活中遇到困擾,渴望消災祈福,篤信超現(xiàn)實的神力,而教主們恰恰就能具有這樣的神奇力量,事實上就是更高級的神漢巫婆。
教主的神秘力量,加上明面上扶危救貧、互幫互助的福利功能,成為秘密宗教吸引普通民眾,特別是生活艱難民眾的主要誘因。
秘密宗教一旦有了足夠的社會組織網(wǎng)絡,集齊了人力、財力與社會影響,就未必再甘于潛藏暗處。在佛經(jīng)中,彌勒是救劫者,白蓮教及其分支由此延伸,形成了“彌勒救世”的思想,并進一步演化為“三佛應劫救世”。最有名的一句話是:“彌勒降生,明王出世”。一旦有自稱“彌勒”、“明王”的人出現(xiàn),意味著末世降臨、新世開啟,摧毀現(xiàn)世的造反就有了現(xiàn)實的依據(jù)。
其實,這種以救世主之名煽動反亂的做法,早已有之。早在魏晉南北朝的時候,就有從道教中衍生的“老君當治,李弘應出”,此后的幾百年里出現(xiàn)了無數(shù)的“李弘”起來造反。
統(tǒng)治者對此亦是心知肚明,因此明清兩朝都高度警惕秘密宗教的發(fā)展,即便是諸如“叫魂”的怪力亂神之言,也能引起最高統(tǒng)治者的重視。
3
強則順,弱則反
對于潛藏于地下的秘密宗教,王朝國家并非毫無辦法,一旦被朝廷視作威脅,隨之而來的就是雷霆手段。比如康熙五十六年,山東蘭陽縣有人傳習白蓮教,巡撫得到報告,迅速派兵圍捕,抓獲習教之人,完全不加審訊,甚至連姓名都不清楚,便立即杖斃,可謂嚴刑峻法。
秘密宗教潛藏于地下社會,于暗處活動,官府也不止在明面上搜捕鎮(zhèn)壓。熱衷于秘密手段的雍正皇帝就采取了獨具特色的秘密治理之法,指示封疆大吏派人潛入秘密宗教團伙之中,借機一網(wǎng)打盡。李衛(wèi)、田文鏡等雍正朝的能臣都是這方面的高手。
康熙、雍正年間,官方對秘密社會的控制效果頗為顯著,甚至將其為己所用。比如流傳東南一帶的羅教,吸引了大量漕運水手,素為官府的大患。羅教以互幫互助、接濟貧苦為號召,在運河和水運節(jié)點修建庵堂,供水手居住,同時作為傳教聚點。
在康熙、雍正年間,羅教遭到了官方反復打擊,特別是李衛(wèi)的懲治下,運河沿線的羅教組織遭受重創(chuàng)。不過,雍正朝并沒有對羅教趕盡殺絕,而是在剪除其主干力量后,有選擇性地加以利用。羅教修建的庵堂被改造為官府視野下的地方公所,仍然供水手居住,但不再用于傳播羅教,而是為官府的教化服務。
但到了乾隆時期,這種巧妙的利用就已經(jīng)不再多見,取而代之的是殘酷鎮(zhèn)壓與極其嚴厲的懲處。比如乾隆十一年貴州、云南查處秘密宗教,乾隆皇帝特別交代要嚴加審訊,“按律正法,以昭國憲。不得任其避重就輕”。
乾隆十三年,軍機處向省督撫發(fā)布上諭,要求地方大員對秘密宗教要時刻留心,決不能稍稍寬縱。乾隆帝特別指示地方官員放手懲處,稱被殺之人“雖不免太多,然其死皆由自取,亦無足惜”。于是寸磔、摘心、凌遲、戮尸、梟首、斬決、杖斃等等嚴酷刑法皆被施加于參與“邪教”的人員,而且家族連坐,就連已經(jīng)去世的也要掘開墳墓、挫骨揚灰。
然而,懲處手段愈發(fā)嚴酷,秘密宗教的發(fā)展規(guī)模與反抗活動卻不減反增。乾隆年間北方有山東八卦教領袖王論率眾起義,南方有盧茂、李少敏、趙明德等人發(fā)動的天地會起義,臺灣更有規(guī)模浩大的林爽文起義。就連此前遭受重創(chuàng)的羅教也卷土重來,并在此后持續(xù)發(fā)展,延伸出了新的組織,大名鼎鼎的青幫就是其中之一。
清朝愈加治理,秘密宗教發(fā)展愈盛,形勢反轉的背后,是國家對基層控制力的減退。當國家力量強大時,自可以軟硬兼施收拾秘密宗教,進而控制地方社會。當國力衰退、治理能力降低時,殘酷的殺戮與恐嚇,其實只是色厲內(nèi)荏的掙扎。
盡管還籠罩在康乾盛世的輝煌中,但官府對基層的垂直控制力卻在不斷減弱。嘉慶元年,陜西、四川、湖廣三省交界處爆發(fā)白蓮教大起義,終于扯下了康乾盛世最后的遮羞布。
嘉慶以后,秘密宗教的發(fā)展更是無可遏制。嘉慶十八年河南、山東、直隸等地爆發(fā)天理教起義,二百多名天理教徒竟然攻入了皇宮,紫禁城隆宗門上至今還留著當年天理教徒射出的箭頭。嘉慶皇帝深以為恥,稱之為“漢唐宋明未有之變”。雖然嘉慶皇帝的罪己詔情真意切,但也未能改變局面。
遏制秘密宗教、消除基層隱患,歸根結底需要的是強大政治權力,而日漸陌路的大清帝國已經(jīng)不再具有這樣的能量。也正是由于政治力量的持續(xù)頹靡,從秘密宗教到反動會道門,形形色色的地下組織一直延續(xù)到了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才終于被徹底掃入了歷史的垃圾堆。